現在部落格普及率時在是高的嚇人,幾乎是人手一個,甚至除了有部落格外,也有其他類型的網站,但是有些人總是會讓自己的網站變得更優秀,而去學習別人網站,當然學習是一種正確的態度,但若當使用者熱情與積極的學習態度發揮過頭時,這是不是變成了模仿呢?若是更嚴重一點,是不是變成了抄襲?
學習是一件好事。
「學習」是一件好事,當一個人肯學習,表示他有上進與積極之心,這種精神是值得加許的,但是過份的學習,是不是演變成另一種型態的「學習」呢?也就是我們常常聽到的「模仿」二字。當一味的「模仿」,變成完全不加思索、不改進的模仿,是不是就變成了「抄襲」呢?
從目前大家最知道的例子,某個頗知名的BSP網站,最近一直推出一些小功能,像是一個頗類似「MyBloglog」的功能,其實早在別家BSP已經出現了,這間頗知名的BSP網站卻是製作了一個相同的功能,放在自己網站。當然這樣的學習基本上是沒有錯的,看到別人有一個十分有趣的小玩意,自家當然也要有一個,才跟得上流行。
不要過分學習!
學習別人的「優點」是好的,因為從小到大,老師都叫大家要改善自己的缺點,學習別人的優點。不過當過份學習別人優點時,是不是就是一種模仿的動作了?假設你學習的那個人,除了你學到他的「做事要細心」的優點外,你還學別人的穿著、身上搭的配件、髮型、走路模式…等,幾乎都快跟你學習的那個人一模一樣之時,從外人的角度看來,這已經遠遠超過「學習」所定義的範圍了,而是跨足到「模仿」的範疇了。
模仿與抄襲
「模仿」與「抄襲」這兩個字基本上是有一些區別的。「模仿」,在模仿一個東西時,本質上還是和模仿的東西是不太一樣的,就像前面提到的,覺得某人很好,想要學習它的一些優點與習慣,但是卻過份、刻意學習,就屬於「模仿」的領域了。但「抄襲」和「模仿」就差個十萬八千里,「抄襲」是一種令人十分不齒的行為,像是「抄襲」文章,就是一字不漏完整的抄下來,完全沒經過任何的修改,或者是說只是偷偷改一下標點符號,然後說東西是自己的。
「抄」是對的行為?
像香腸最近在看一本書,相信有些讀者已經看完了或是略有所聞-《部落客也能賺大錢》,在這書的其中一章節提到,全台首富郭台銘認為:「所有的創新都是由『抄』、『消化』、『吸收』開始」(←本句引自:《部落客也能賺大錢》,第136頁)。
這理論其實我們馬上可驗正到目前頗紅的台灣社群網站「funP」。早在「funP」的推文概念出現之前,國外已經有digg,而國內也有了黑米,不過因為「funP」改良與創新,進而打敗了先前的台灣社群網站網站龍頭-黑米。所以說「抄」這種行為後續必需要有「消化」+「吸收」才是一種正確的做法,否則「抄」最後會演變為「抄襲」,這就是一種令人不齒的做法了。
你的網站呢?
那回到我們的主要問題「你的網站」呢?一個部落客,辛辛苦苦設計一個版型(CSS),或者是說熬夜奮戰的去改一個版型(CSS),為的就是讓自己網站看起來和別人不一樣、更棒!但是你心苦熬夜所擠出來的成果,別人只要copy、paste就會和你一樣了,你說,你會開心嗎?或許在這充滿了分享、交流的社群網路時代,有些人可能覺得與別人分享,是一件很快樂的事情,為什麼要去在意這些呢?
如果你發現有網站的副標和你一樣,或者是說介紹自己的網站所使用的Slogan(口號)和你一樣,而且這Slogan是你想出來的產物,抑或是網站介紹頁面中,排版、設計、配色都一模一樣時,而且不論從網站的哪的頁面看過去,不知道的人還以為這是你的分站時,相信你應該會整個暈倒。
除了網站的整體外觀設計外,從部落格與部落格之間最常發生的抄襲問題「文章」,以我自己為例,先前我的文章被抄襲(詳細情形→怒!被盜文章,Yahoo卻擔心錯失辦卡良機!),該站作者卻是直接將我的教學內容copy+paste,然後就變成他的教學內容了。如果你費盡千辛萬苦,經過了無數次的當機文章整篇不見或者是說錯殺文章又重打一次的文章,但別人只要兩步驟(copy+paste),輕輕鬆鬆就可以到手,你不生氣嗎?
但是換個角度想,假若你是一個創意總監,你辛苦多日的專案終於完成了,但是,某個夜晚,別人偷走你的設計檔案,然後說這是他自己設計的,結果後來他變成了市場龍頭老大,賺進了大把大把的鈔票,而你卻什麼都沒有,那你真的還是不會在意嗎?
請取得授權
有些網站站長可能看到某網站的設計很棒,想要學習他的某某部份,這基本上是OK的,你只是去學習別 人的某部分設計,因為你很喜歡他,但是有些設計是別人獨一無二的,若想要學習,記得跟人家說一下,取得人家同意,不然事情大條了,你就糟糕了!
小心!你踩到法律了
統整一下前面的例子,不論是佈景、文章或者是IDEA,這些都是你自己的資產,為什麼別人可以在未經授權下就直接取用你的東西呢?從法律的角度看來,這已經侵犯到他人智會財產權了,如果你狠心一點的話,這是可以走法律途徑的。
根據「著作權法」中的規定:
【 第 七 章 第91條 】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侵害。
(引用自:全國法規資料庫)
我的網站不抄襲!
相信大家或多或少都有被抄襲過的經驗,不論是網路上或是學校作業、報告等等,相信這種經驗不好受,正如同一句老話「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既然你不喜歡人家抄襲你的網站,那我們也要自己做好本份,因此特地請魷魚絲製做了一張串連圖片「我的網站不抄襲」。這除了是串連的口號、活動之外,更重要的是自己要有做到,另外有些人會轉貼新聞內容,但是轉貼新聞內容是不可以的,因為這仍然屬於具有版權的文字,仍然是抄襲的一環喔!
最後,歡迎有串連的網站順手回應一下本文章吧!
我串聯了!
不串不行的啦!
雖然人氣還粉少XDD
我舉雙手雙腳贊同!
一篇新文章是自己花時間和體力以及創意的產物,任何抄襲行為就是不齒!
我喜歡你的『我的網站不抄襲』,我拿走囉!
說的太好囉,抄襲和模仿是不一樣低!
我串連囉!
TKS!
抱歉! 香腸老闆 (聽起來好像很老了!?)
忘了附上原文出處 只附上部落格名稱
你給的那篇文章我沒有看到 (剛剛補習去~
已經補上了
放在我的論壇裡面 希望香腸老闆不要生氣 xD (光速逃
等到哪一天自己願意上傳WP 並 安裝之後
我一定會直接掛上去的 (?)
http://faxxs.jili.tw/dz6/viewthread.php?tid=78
香腸您好:
謝謝您讓我引用貴站這篇的標題,我沒有引用這篇的內文,標題我有做連這篇的文章的連結,特來向您回報。謝謝!
http://apeninkoo.twbbs.org/blog/2008/11/19/%E4%BB%80%E9%BA%BC%E6%89%8D%E6%98%AF%E8%87%AA%E5%B7%B1%E6%83%B3%E8%A6%81%E7%9A%84%EF%BC%9F/#more-84
香腸您好:
您的這篇文章的網址可以借我引用嗎?
要經過您的同意我才會去引用的。
謝謝!
這篇寫的不錯喔
讓小弟好好學習一番
我覺得翻譯也是一種抄襲,
但是這些部落客,至少也要有一些英文程度,
才能做到。
不知道有沒有人這樣認為。
評論也是一種抄襲。
尤其是政論級的部落客。
但是在這過程中,也幫原創造者散播了。
抄的字體,可以改成圓體還是粗黑體嗎?
這篇文章值得深藏!!
我有問題?
那假如奇摩的新聞我覺的有價值可以貼在自已的blog嗎?
我開頭有註名轉貼..也有寫那個記者報導…
結尾有出處來源網址.那一樣不行嗎
抱歉ˊˋ
剛剛在看文不小心路過此篇(炸)
結果看到此句想很久XDD ↙
>現在部落格普及率時在是高的嚇人,幾乎是人手一個…(略)
後來才想到
應該是說「實在」吧?(抱歉XD~ 可是真的想很久XDDD)
不小心眼睛就卡在那邊XD(自巴)
我是覺得不管是創作還是經營
個人的創意、想法比較重要
有沒有愛很重要啊(誤?)
不經思考,直接全文轉貼,很讓人搖頭呢
也許是網齡的問題吧?網路人格不健全XD~(大誤)
就像小朋友學說話那樣
不斷重複他興趣的句子(?)
這樣想的話也許可以緩議緩情緒XD
一方面也是幫助他成長吧?個人是把網路人格跟現實分開看的(扯遠)
就當成對方還不成熟吧
跟OLG(Online Game)會出現小白是類似的生態(大誤)
嘛~ 總有一天他會發現
原作或衍生創作會比原封不動的宣傳還有趣
糟糕
偏離主題!?(被踹)
嗯。。?
支持衍生創作ˇˇˇ(喊~(被歐飛了?)
真的有興趣的話
就衍生下去寫出更妙、更有深度的東西吧XD
我是這麼覺得啦XD~
這樣比較有趣ˇˇ(又被揍了!?)
不會等等離開香腸攤(?)
就被滅口了吧XD~
關於串文已加上
http://wiipctim.twgg.org/2008/11/12/do-not-copy-web/#more-23
大家有空常來喔!
= =~Mac把我爆料出來了~我昏!
唉~兩個綜合版@@~算了~大家別抄襲阿~
我的超強綜合版竟然沒過XD
香腸大哥~貼紙我拿走囉!!
大家別抄襲阿~
我來貼完整討論區對話
風XX:(發文)(抄我跟天才X務所的)(綜合板)
838:請問您認識這個會員嗎?只愛Mac
風XX:(心裡OS:ㄜ)恩..就是他推薦我來貴站的
838:我們並不接受相同原因申請
哈哈
要完整板就電我吧
我也搞了个简体中文的图片,URL地址是:
http://sites.google.com/site/sinobetalabs/Home/NO-Copy.gif
支持博主的运动。
哈囉你好,
我加入串連喔,
謝謝^^
我串了!我去申請838a的免空
結果某網友抄我的(你問他年齡、跟他交換連結的風XX)
就不通過了= =
串!
雖然沒拿走串連貼紙(因為我的sidebar太多東西了orz)
不過支持這篇文章
其實從以前做網站到現在部落格,抄襲這件事情總是沒辦法很完善的解決,就像台灣的盜版猖獗一樣
很多觀念都在大家的一線之間
只能說國人對於著作權這種東西的認知還沒有很進步吧!
我把串圖拿了!
past–>paste
我好像想到了是誰抄襲你的^^
很認真的一篇寫作
推一下
若是真的想讓自己的blog更有人氣
就不應該去抄襲別人的
因為那是別人寫好貼出來的
大家都看過
就沒必要特地跑到抄襲的blog去看
((有原創站幹麻還去抄襲站呢??
抄襲太多
別人還可能把你的BLOG列為黑名單
((不尊重作者
所以說 要 自己做一個佈景把
全部自己來
你就會很特殊了^_^
功力不夠中~~ 希望未來 可以達到^_^
香腸伯 來條香腸~~ 我不要有亞硝酸鹽的~~
改佈景真是一件辛苦的事….
支持不重复布景!
我帶走圖片囉
我用香腸介紹的Mistylook
有自己繁化,有違法嗎
佈景方面.盡量用一點別人小用的.
可是對php沒認識的我.只好作一點修改.
我猜我是學習類別~
我支持你的看法
好像很少人跟我用一樣的佈景
現在用艾德的drop…..
以前用WP_Premium
也沒幾隻貓@@
一般人應該不會去抄別人的文章
比較有問題的是佈景主題還有網站簡介等等
不過我取那麼冷門的名字,想必沒有人跟我一樣XD
不過佈景主題的部分現在大部分都應該是CC授權出去了吧
一般人也都會遵守吧
需要抵制的是那些真的很惡劣的人
平常要不小心採到地雷應該也不容易
(總而言之,我是乖寶寶)
我也不砍抄XD!
不然怎會看我改那麼久XD!
我後來才發現我跟高登大大用同一個佈景ˊˋ
當然有一些細節不一樣啦!
XD 我很堅持不撞佈景的…哈哈
自己改的theme 用起來才會有成就感阿….
這篇有中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