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手』贊助funP對嗎?

在funP看到一篇文章,他希望大家用『』來簡單贊助funP,不過這樣的方式,99.9%以上是違反Google AdSense 條款的。那剩下的0.01%的理由是什麼呢?

funP是什麼?這部分我不再多作解釋拉,有疑問看一下我站內文章:funP

人家說,『舉手之勞做環保』,那如果你是『舉手之勞鼓勵別人幫忙點廣告』,這是對的嗎?

寫這篇(用您的「手」贊助funP)文章的作者是一番好意,希望能盡自己的一些力量贊助funP,不過這種方法,可能有99.9%以上是違反Google AdSense 條款的。

funP Q-1

5. 禁止使用。 您本身不應,亦不應准許或鼓勵任何第三人為以下行為: (i) 直接或間接透過任何自動、欺騙、詐騙或其它無效方法 ( 包括但不限於透過人工反覆點選、使用網路機器人,或其它自動查詢工具和 ( 或 ) 電腦產生的搜尋要求 ) 而產生查詢、轉介事件或任何廣告、連結、搜尋結果或轉介按鈕的展示次數或點選,和 ( 或 ) 未經授權而使用其它搜尋引擎最佳化服務和 ( 或 ) 軟體;(來源)

在Google AdSense 條款中,我們可以明確的了解Google禁止鼓勵別人點擊廣告,當然自己也不能點擊,一旦被發現或是被檢舉,很可能帳戶會被停用,如此一來極有可能先前累積的美金全部被凍結,如果有支票尚未兌換,也會被Google凍結。儘管你是想盡自己的力量來幫助funP,但這是不可行的方法,不應該直接鼓勵他人點擊廣告。

但是我在文章開頭有提到,鼓勵別人點擊廣告有99.9%以上是錯誤的鼓勵,那剩下的0.01%呢?

依照我自己的看法,Google在條款之中,只有說明『廣告發佈者不可以鼓勵別人點擊廣告』,那如果那廣告不是你的,你可以鼓勵別人點嗎?不知大家有無想過這樣的問題?

再來點陰險的想法,如果Google條款中,有明確規範說『非廣告發佈者,也不能鼓勵別人點擊廣告』,那這樣一來,假若你對哪個網站、部落格不順眼,那你不就可以在自己網站上發佈文章說:『請大家去點擊某某某的廣告』,然後在自己當『廖耙仔』,把該文章回報給Google,這樣一來不就可以陷害到你不喜歡的那個網站,發洩了自己的憤怒?以上的想法或許非常暗黑、陰險,不過只是我個人的亂猜測!

再回到funP話題,該作者會寫這篇文章,其中有個原因我猜想可能是最近有位飽受摧殘的研究生,發起《[網路]funP徵文活動!》這活動,因此最近這段日子,大家才會狂發funP文。

用您的「手」贊助funP 》在短短一小時之內,這篇文章目前推文數已經有10人推文,也有4篇回復(如下圖)

※更新:目前此篇文章已經被刪除!

funP Q-2

而在回復之中,大部分的網友都是討論和本篇一樣的主題:『是否會違反Google AdSense 條款?』不過有位網友chamil 卻有不一樣的想法:

funP Q-3

這位同學,你不知道辜狗大神是很厲害的
這樣會有問題啦……
沒東西寫到這樣喔…@@昏倒

我本身也非常贊同他的想法!雖然寫funP文不錯,可以免費幫funP宣傳之外,自己也可以獲得紅利點數,但是說真的,這種文章、標題,雖然可以引來大量的推文數,可是千萬別小看Google的厲害,很多人的Google AdSense 帳戶都被停用,有些人甚至不知道自己到底哪裡觸犯了Google AdSense 的條款,因為Google抓得很嚴。funP 文有很多方向可以寫,如果不知怎寫可以參考在這篇文章中所提示的方向,千萬別因為找不到東西寫就寫這種會有危險的文章。

要贊助funP可以默默的做,有些事情事不需要大聲宣揚,很多行善之人都是默默的做善事,甚至不願透露姓名,或許我這觀點扯遠了。想要贊助funP,大多數人都知道怎做的啦!會去做的就是會去做,不會的當然還是一樣啦!如果想贊助funP,你也可以選擇在他們站上登廣告阿,這也是贊助的一種。詳細資訊請看這網頁的右上方『廣告刊登』,直接寄信與funP聯絡就可以了!

香腸

喜歡在網路上透過文字與圖片分文章教學,默默地用鍵盤烤了9年的香腸。另外還身兼阿腸接案餬口飯吃。對了,別叫我阿腸,請叫我香腸,這樣我才知道你看我部落格長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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